Re: 許仕仁單野
Posted: Tue Dec 23, 2014 12:08 pm
許成立MPF 對社會有貢獻




可能記者手快打錯,應該係判罰貪款1118.2萬,唔係『歸還』,因為畢錢係新地比許,唔係虧空公款而來。許仕仁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,四名被告許仕仁、郭炳江、陳鉅源及關雄生上周五被定罪。許仕仁被裁定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等五項控罪罪成,法官考慮多位政商界名人包括前特首曾蔭權的求情信後,宣判許仕仁入獄7年半,並要向政府歸還涉案的1118.2萬。
至於新地高層中,次被告郭炳江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,法官考慮多位名人求情信後,被判減刑1年,入獄5年,罰款50萬元。第四被告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判入獄6年。
第五被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,被判入獄5年。
明顯失識,點會仲有?Northstar wrote: 出冊,仲有無長糧食![]()
Kenji wrote: http://bastillepost.com/hongkong/1-%E6% ... A%E7%88%B6" onclick="window.open(this.href);return false;
佢真有愛心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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