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東方日報專訊】【本報訊】四十歲休班警,涉嫌於今年三月在金山郊野公園
用氣槍射猴子,因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及一項禁止狩獵受保護野生動物罪,該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預審時,辯方揭露稱
被告過往兩年均有求診精神科的紀錄,故要求押後案件,待辯方索取相關醫療文件後,再去信律政司尋求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的可能性。
裁判官聞言即質問:「佢有精神病點解仲可以繼續做警務人員?」辯方未能直接回應該疑問,僅透露被告已因本案被停職。裁判官批准被告繼續保釋,案件押後至十月二十一日再訊。
唔怪得啦...原來咁多係真係癡左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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