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
Posted: Wed May 13, 2015 2:02 pm
警方早前錯誤拘捕和起訴1名有不在場證據的智障自閉男誤殺罪,多間傳媒均曾引述警方高層消息,堅稱警方於5月2日(星期六)拘捕事主當日及5月3日(星期日),都未能聯絡上男子所入住的院舍職員,直至5月4日(星期一)才能取得閉路電視短片,證實男子有不在場證據,因此拖延多日才能還智障男子清白。該智障男所入住院舍一直未有回應事件,到今晚(5月12日)聖公會福利協會終發表聲明,證實男子入住該會院舍,並表示該院舍是24小時提供服務,5月2日及3日均有人當值,而警方於5月3日已取得閉路電視紀錄及相關文件。
警方是於5月4日晚上落案控告該智障男子誤殺,至翌日凌晨才准許保釋,到5月7日才撤控。若根據聖公會福利協會說法,警方於5月3日、即落案起訴前一日應已得片段,證實該智障男子有不在場證據。
聖公會福利協會表示,5月2日至今一直有協助家屬,並且與事主家屬有共識,要保障當事人的私隱及照顧其需要,加上宿舍亦要繼續協助警方調查,所以一直未有公開事主所住的宿舍名稱。